
高级合伙人
黄志明
黄志明律师是黄潘陈罗律师行的创始合伙人之一,自 1985 年以来一直管理本行。
作为高级合伙人,黄志明律师积极参与黄潘陈罗律师行各部门的工作。他作为国际公证人和中国委托公证人尤其在国际司法管辖区和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和认证文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经验
- 在文莱最高法院进行的诉讼中作为香港土地和继承法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香港继承法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 专门从事公证业务并证明源自香港的文件可在中国内地使用
公职
- 前油尖旺区议会议员
- 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委任香港地区事务顾问
- 香港李求恩纪念中学校董
- 四川海外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
资历
- 香港律师
-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
- 新加坡律师
- 国际公证服务
- 中国委托公证人
- 中国广西钦州国际商事仲裁员
- 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成员
- 婚姻监礼人
学术资格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博士(民法)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民法)
-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经济)
语言
英语、广东话、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