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合伙人黄志明律师和周洁霞律师是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 黄志明律师也是广西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我们的服务
- 为客户选择仲裁和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提供意见
- 起草和审核仲裁协议
- 为本地和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则、程序和实体法提供法律意见,例如,与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保险合同、货物销售和运输合同、服务和制造合同
- 承接和处理仲裁程序,选择仲裁员,准备相关文件,参加仲裁会议,针对专家证人的证供及仲裁裁决的可行性和执行提供意见
- 担任争议双方的调解员
- 代表和协助双方准备和参与调解,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争议
- 成功案例举隅:以通过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为例,我们于2010年12月成功为一强制购买土地案(土地审裁处案件 LDCS 3000/2009)的客户达成和解。该案件是土地审裁处第一次通过调解解决当事人争议的强制售卖土地案件,从而促使了土地审裁处发表于2011年1月28日新的实务指示(LTPD: CS no. 1/2011)。该实务指示针对所有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香港法例第545章)下的强制售卖案件制定,并已于2011年2月15日生效。